关于开展二级学院(部)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(部):
为切实做好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工作,深化各学院(部)对评估指标体系与内涵的认识和落实,以良好状态迎接新一轮审核评估正式评估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特开展二级学院(部)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;坚持“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以评促管、以评促强”的方针,积极构建自觉、自省、自律、自查、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,建立健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,引导各学院内涵发展、特色发展、创新发展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二、撰写原则
1.坚持实事求是原则。学院(部)在认真进行自我总结、自我评估的基础上,撰写写实性报告。以数据为依据、以事实来说明,对取得的成绩不作假,不夸大,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,不隐瞒。
2.重在以评促建原则。坚持“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以评促管、以评促强”的方针,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,确定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,对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要准确、具体、深入,所提改进措施要切实可行并行之有效。
3.突出教学特色原则。凝聚全院力量,重新审视学院(部)办学定位与目标,认真梳理总结学院(部)办学经验和教学特色,弘扬优良办学传统,传承先进教育文化,明确办学指导思想,达成广泛的共识与努力方向。
三、撰写内容
1.以审核评估考察重点的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、资源条件、培养过程、学生发展、教学成效等为主线,按照审核评估一级指标撰写问题与改进措施,找准关键核心问题,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,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,明确整改的目标与发展方向。
2.自评报告应重点突出、文字精炼,总字数控制在2万字以内(详见附件1),学院(部)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自评报告模板进行增删,其中谈问题不少于1/3,另需整理自评报告主要支撑材料。
3.自评报告需系统总结近三年(2021年以来)学院(部)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经验与成效。涉及到的体现年度变化情况的比较分析类数据,可列近三年(或学年)的数据表格。
4.自评报告应在学院内部征求所有教职工意见,终稿(PDF版)需发布至学院网站首页,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-10月30日。
四、报告提交
请各院(部)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自评报告及发布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马少兵OA工作便签。
教学评估与质量控制中心
2024年1月15日
- 附件【附件1:二级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模板.docx】已下载次
- 附件【附件2:二级学院自评报告发布情况统计表.doc】已下载次
- 附件【附件3:二级学院自评报告格式要求.docx】已下载次
- 附件【附件4:教育部关于印发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―2025年)》的通知.pdf】已下载次
上一条:关于开展2023-2024-1学期教学档案专项检查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开展教师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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