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贯彻落实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,协调学校相关单位之间的工作。
2.制订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,分解评估任务,落实目标责任,细化工作安排。
3.布置、检查各学院(部)、各职能部门的评估工作,组织开展校内专自评自建及预评估工作。
4.研究提出需要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、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。
5.及时汇总评建情况,研究和协调解决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。
6.负责学校自评报告、校长报告、特色报告等相关材料的起草工作。
7.及时了解评建动态,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我校评建工作进展情况,加强与其他院校的工作联系。
8.负责对各单位评建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,表彰先进,推介工作亮点。
9.完成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